为进一步发挥职称工作在全国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中的作用,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代理服务。
一、评审范围:全国建筑类企业专业技术人员。
二、评审专业:建筑工程、机电、冶金、电子、交通、石化、建材、轻工、电力、粮食等工程技术系列的相关专业。
三、评审级别:助理工程师(初级)、工程师(中级)、高级工程师(副高级)。
四:评审方法:采取“直通车”的办法,不受每年职称评审一次例会的限制,根据申报情况随时组织评审。
五、评审申报材料:
(1)高级工程师审核表一式三份(中级以下不需填)
(2)人社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(贴上照片)
(3)人社部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三份
(4)反映个人学历、资历的相关证件(原件、复印件)
(5)主要业务成果(获奖证书及有关业绩证明复印件)
(6)论文、著作(原件、复印件)
(7)其他材料(原件、复印件)